轉知衛福部函:有關111年度專科護理師證書(以下稱專師證書)更新注意事項,請惠予轉知所轄醫療院所或所屬會員辦理證書屆期更新事宜,請查照
- 本部111年度委託台灣專科護理師學會辦理專師證書屆期更新申請之審查,請惠予轉知所屬專科護理師,於所持專師證書有效日期屆滿前,應依上開規定辦理更新或延期更新。
- 為提升專師證書更新之效率,111年度採用線上申請及審核為原則;另依前述辦法規定,如有特殊理由,應在證書效期屆滿前,檢具書面理由及證明文件,提出證書延期更新申請。
- 有關旨揭專師證書申請事宜及申請表,請逕自本部網站查詢(網址:http://www.mohw.gov.tw,路徑:首頁/本部各單位及所屬機關/護理及健康照護司/專科護理師專區/專科護理師證書申請/111年專科護理師證書更新),如有相關疑義,請逕洽台灣專科護理師學會承辦窗口顏小姐(電話:02-2951-6643 分機 10)。
相關訊息請參附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