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討論區\專業法規\護理師繼續教育積分
 
發表人內容
苗栗縣
蔡佩育
發布日期:108年8月16日
文章主題:Re:護理師繼續教育積分

請問我已達教育積分,但我是臨床指導教師,要不斷上課,但學分數已滿,想提前換照,這樣會影響我原本會照時間,還是說依原本該換照的時間順延



發佈地點:49.216.134.192
全聯會
秘書處
發布日期:106年9月26日
文章主題:Re:護理師繼續教育積分

1.須符合以下條件,始能換照:
專業96~108點
品質+倫理+法規12~24點(須包含性別、感控各一堂課)
總計120點
2.如符合換照標準,系統將提示訊息如下:
〝您於執業或執照更新時,積分數需達 120.00 分,以「護理師/護士」執業已達換照標準。〞
以上供參~



發佈地點:192.168.1.27
台北市護理師公會
柯畇菽
發布日期:106年9月25日
文章主題:Re:護理師繼續教育積分

請問更換執業執照已經完成繼續教育積分120積分 但專業護理積分未達96積分 但是 專業品質、專業倫理、專業相關法規,合計有超過12點,其中也有完成 感染管制及性別議題之課程 也都各有一個積分 請問這樣也可以換照?



發佈地點:180.214.182.84
全聯會
秘書處
發布日期:105年11月25日
文章主題:Re:護理師繼續教育積分

沒有執登即不需要換照
需視您何時回到護理職場,舉例如下:
1.考取證書五年內回歸職場,需於考取證書日+6年內備120點繼續教育積分
2.考取證書五年後回歸職場,請於復職前一年內備妥20點之繼續教育積分,才能辦理執登唷!
如有任何疑義,請撥護理人力回流免付費專線0800-012-512將有專人為您服務!
服務時間為每週一至週五8:30~17:30,歡迎您隨時回職護理職場^_^



發佈地點:192.168.1.27
屏東市護理師公會
邱萱瑜
發布日期:105年11月22日
文章主題:Re:護理師繼續教育積分

你好,我想請問一下如果畢業後還未執業,有加入公會但未職登,那這樣六年積分會開始算嗎?



發佈地點:61.222.234.10
全聯會
秘書處
發布日期:105年3月16日
文章主題:Re:護理師繼續教育積分

衛生福利部於(104.12.30)公告修正【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部分條文】並自自發布日施行。
專業品質、專業倫理、專業相關法規,合計至少12點,其中應包括感染管制及性別議題之課程;超過24點者,以24點計。
上述規定感染管制及性別議題之課程至少一堂課(其不限積分點數,亦不限從通訊或網路課程取得之積分)。



發佈地點:192.168.1.27
台北護理師公會
Emma
發布日期:105年2月25日
文章主題:Re:護理師繼續教育積分

請問"專業品質、專業倫理、專業相關法規需修習性別議題之課程至少1堂"這項到底怎麼計算?之前上好幾堂課都不算數,如果是線上雜誌通訊或線上課程有標記兩性、性別,能成功計算1堂嗎?



發佈地點:61.231.181.24
全聯會
秘書處
發布日期:104年10月28日
文章主題:Re:護理師繼續教育積分

原則上,實體課程於課程結束一個月內上傳至積分管理系統,如需查詢目前辦理進度,請您來電洽詢~



發佈地點:192.168.1.27
台北市
護理師
發布日期:104年10月21日
文章主題:Re:護理師繼續教育積分

請問10/9研習會積分何時要進呢?追得好累...感恩



發佈地點:119.14.138.123
全聯會
秘書處
發布日期:104年10月1日
文章主題:Re:護理師繼續教育積分

請洽詢衛生福利部醫事系統入口網
連絡電話(02)8952-1508



發佈地點:192.168.1.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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